各二级学院: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加强校风、学风建设,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就开展评选校级“品学兼优毕业生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校2017级(2020届)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需同时满足:在校期间曾被授予校级及以上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;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素质测评优秀;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和文体活动,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身体健康;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遵守纪律,信守诺言,履行协议;在毕业班顶岗实习等实践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,填写《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》1份。
2、二级学院内部考察。对班级提名对象,各二级学院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,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、顶岗实习单位和本院其他班级的意见,然后确定推荐对象。名单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。
3、学校审定。学工部全面审核各院提交的推荐对象有关情况,依据评选条件,逐一审查,按照择优原则,确定“品学兼优毕业生”名单,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,并报学校审批。
四、名额分配
校级2020年 “品学兼优”毕业生名额分配表
序号 |
二级学院 |
名额 |
1 |
机械学院 |
24 |
2 |
电气学院 |
24 |
3 |
互通学院 |
16 |
4 |
汽轨学院 |
12 |
5 |
航材学院 |
14 |
6 |
经贸学院 |
19 |
7 |
工商学院 |
11 |
8 |
艺术学院 |
4 |
共计 |
- |
124人 |
五、表彰奖励
经评定的“品学兼优毕业生”,由学校授予“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《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》计入学生档案。
六、评选要求
1、评选“品学兼优毕业生”,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,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评选工作,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广泛开展以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2、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评选原则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“品学兼优毕业生”的评选质量。
3、2020年2月20日之前,各二级学院将《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》、《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》报送学生工作部尤佳老师处(科教楼907室),纸质材料(需贴上照片),电子版发至尤佳机电邮。
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0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