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“自强之星”评选办法》(院字〔2014〕227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,在学生中树立以艰苦奋斗、自立自强为荣的价值观,倡导奋发向上、勇于拼搏的人生态度,营造“崇尚榜样、学习榜样、争当榜样”的良好氛围,构建和谐美好校园,现将开展第四届校园“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青春自强·励志华章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家庭经济困难且被学院认定为“一般困难”及以上等级;
(二)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;
(三)生活俭朴,诚实守信、乐观向上,热心公益;
(四)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进取、刻苦努力,上一学期各科学业成绩优异;
(五)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自立自强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。
(六)往届校园“自强之星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自主报名阶段(2016年3月1日-3月16日)
提交以下材料至本班级,参加系级寻访校园“自强之星”活动。
1、《2015-2016学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》(见附件1);
2、个人自强事迹(2000字左右),重点突出自强自立方面的成果(见附件2);
3、因自强自立方面突出获得的有关评价、荣誉、照片等(可附上关于本人自强事迹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);
4、数码生活照片一张。
(二)系级寻访校园“自强之星”活动(2016年3月17日-3月31日)
1、各系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该项活动。
2、各系切实组织开展自主报名、班级推选、系内复选活动,可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寻访产生一批系级校园“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介产生院级校园“自强之星”人选,经公示后报送至学院。
3、各系推荐 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名额:
机械工程系、电气工程系各3名;数控工程系、汽车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经贸管理系各2名;人文系1名。(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名额的必须提前提交申请报告)
(三)院级寻访校园“自强之星”活动(2016年4月1日-4月15日)
1、学院成立评审组,通过查看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材料和听取自强事迹报告,结合网络投票结果,综合评选产生学院校园“自强之星”,发放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奖励;
2、对院级“自强之星”典型事迹进行编辑整理,广泛宣传报道。
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2月29日